导语
全文强制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下称《防水通用规范》)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4月11日,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布《关于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落实实施《防水通用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将对在监项目执行《防水通用规范》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造假、瞒报和刻意抢工以逃避执行《防水通用规范》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宜商环境”排名全国第一的创新之都——深圳,又一次展现了“深圳速度”涂料在线coatingol.com。据悉,深圳是4月1日《防水通用规范》正式实施以来,第一个率先发文,对《防水通用规范》落地实施作出要求的城市,打响了《防水通用规范》落地实施第一枪。
“打响《防水通用规范》落地第一枪的是深圳。”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瞿培华指出,深圳市在住建局领导下,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大质监总站参与下,已从4月1日起,全面执行《防水通用规范》的经验和做法。
瞿培华表示,这份文件的出台得益于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与深圳市住建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多年来的良好沟通基础,也反映了深圳市对建设工程防水质量的重视程度。深圳的经验和做法将对《防水通用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地提供有效借鉴。

《通知》要求
一、对于还未办理主体工程或地下室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无论设计工作完成与否,都应严格执行《防水通用规范》的相应规定。
二、对于已经办理主体工程或地下室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根据防水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参照《防水通用规范》实施。具体如下:
(一) 地下室防水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根据部位不同分为底板防水、外墙防水和顶板防水三项,如某项防水按原设计已开始施工,则该项防水施工按原设计不变,如某项防水尚未开始施工,则该项防水应按《防水通用规范》变更图纸后再施工。
(二) 外墙、屋面、室内防水工程。外墙、屋面、室内防水工程按单位工程划分,如某单位工程的外墙、屋面或室内防水已开始施工,则该单位工程相应部位防水工程按原设计施;如某单位工程的外墙、屋面或室内防水还未施工,则该单位工程相应部位防水工程应按《防水通用规范》变更图纸后再施工。
三、如某项目某部位的防水层虽未开始施工,但已按原设计施工了配套构造层,或已施工了后续工序层,客观上造成难以按《防水通用规范》要求进行该部位防水施工的,则该部位可按原设计施工。
四、对于因本通知第二、三条中提到的相关客观原因,仍执行原规范而未能严格落实《防水通用规范》防水技术要求的,要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责任主体书面认可;属于商品房出售的应在售房合同中注明具体情况,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五、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内容要求,对在建项目防水工程做好相应设计变更、质量控制、施工验收管理工作,过程处理应留存影像资料及会议纪要。
《通知》强调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对在监项目执行《防水通用规范》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造假、瞒报和刻意抢工以逃避执行《防水通用规范》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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